2020年5月5日 星期二

好書推薦《預知暴力》

作者 Gavin de Becker
博客來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135641
  • 譯者:  薛絢
  • 出版社:台灣商務
  • 出版日期:2000/10/25
  • ISBN:9570516755 
  • 規格:平裝 / 302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目錄

作者聲明
前言
第一章 面對事實
第二章 直覺--安全的源頭
第三章 瞎擔心無益
第四章 救生訊號
第五章 與陌生人交談
第六章 放孩子走出去
第七章 甄選褓姆
第八章 不在家的孩子
第九章 性侵害
第十章 學校安全嗎?
第十一章 寶貝女兒
第十二章 男孩與槍
第十三章 危險損友
第十四章 家庭暴力
第十五章 為社區而效力
第十六章  親子連心
附錄一
附錄二
附錄三


精彩內容節錄

心理學家曼黛爾(Deborah Mandell)舉了一個例子。這位母親談及帶著三歲的女兒到一個年長的男性鄰居家中去玩,她是這麼說的;「女兒愛去,因為他會買玩具給她。而且,如果她親他,他就給一塊美元。起初我覺得親了就給錢不大好,後來我想他只是寂寞久了想有人親近(合理化)。總之,我女兒並沒有不准他親,所以他可能以為她喜歡和他親(辯解)。其實也就是親嘴而已(大事化小)。也許她沒想那麼多(找藉口)。反正我不打算把每個人都當不懷好意(拒絕)。」
正是因為問題大了,我們才想大事化小。曼黛爾醫生認為,想要為某人的行為找藉口,「證明我們已經發覺此人的行為有問題了。」這個年老的鄰居做出一些和戀童癖者一模一樣的舉動。也許他是個沒有惡意的老人家--這我並不知道-,但我聽過太多孩子受性侵害的父母追悔自責不該把侵害者當作沒有惡意的人。
第二章 直覺 安全的源頭
(書背)

測試十二項須知
你的孩子是否知道......
一、如何尊重自己的感受--有人令他感到不快的時候不應忍耐
二、你(父親或母親)的承受力夠強,不論他遭遇了多麼難堪的經驗,你都能傾聽他敘述
三、他可以斷然拒絕並公然違抗大人的指示
四、他認為自己才對並無不當
五、如何向他人要求幫忙或救援
六、如何選它可以求助的對象
七、如何描述自己所處的險境
八、如果自覺身陷危險,打人傷人都無妨,你支持他在感覺不安或害怕時採取的任何行動
九、他可以吵鬧、尖叫、大喊、逃跑
十、如果有人要強迫他到甚麼地方去,他大叫的言語應當包括:「這個人不是我爸爸」(因為旁人見小孩子叫吵或掙扎,會以為這大人是孩子的父親)
十一、如果有人命他「不要嚷」,他就應該嚷(依此類推:有人命他「不許說出去」,他就該說出去)
十二、不可以跟不認識的人離開公共場所到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如果有人勸說他去甚麼地方,尤其不可以跟著去
(p93-94)

孩子應該知道......
已經答應的事隨時可以反悔;
自己的身體是自己的;
身體各部位該怎麼講;
如何說不;
假如講了沒人聽,沒人讓不好的事停止,就要繼續講,再告訴人。
(p156)

除了父母親被歹徒說動准許他把孩子帶走的情況之外,侵害者想在公共場所中帶走小孩,必須有三個條件第一,能接近小孩,比孩子的父母親距離他還近;第二,必須有掩護,即便只是短時間的掩護,只要不讓父母親或其他大人看見(或看穿)他在做什麼即可;第三,必須有路可逃,例如,歹徒可以迅速回他自己的車上,或從就近的門口離開原先的公共場所。這三個條件—接近 (Access)、掩護 (Cover)、逃走 (Escape)—可以合併簡稱為ACE。你如果讓歹徒在牌局中抓到「愛司」(ace),恐怕只得認輸了。
(p77)

以上討論的強迫拉近距離、討人喜歡、加油添醋的細節、亂扣帽子、不理會拒絕等,都不是暴力行為的手段,而是說服的伎倆。如果侵害者要施加暴力或性侵犯,會設法把目標物帶到他可能進行侵害的地方去。(所以必須切記不可讓他人把你帶到另外的地點去。因為原來的地點比較不便於他進行侵害,所以才要帶你到別處。這一點第六章有詳論。)
自我防衛的要點在於掌握主控局面的優勢,人們卻往往輕易讓出主控的地位。自然界的所有動物之中,大概只有人類會在遭侵害時配合加害者的行動。想像這種情境:非洲草原上的一隻羚羊看見了一頭獅子,心中思村:「我何必提防他,這明明是頭和氣的獅子。」我們都知道根本不可能有這種情境,人類卻時常演出這一幕。
沒有哪一種自衛方式會教你先等可預期的襲擊發生,然後再反應。最崇尚內斂的武術師父也不可能教導徒弟:「腦袋先挨上結結實實一掌,知道對手來意不善了,你再回應。」
假如你不記這種錯,不等到事發之後才悔不當初,你就能夠使大多數的侵害者知難而退了。直覺如果教你起疑,你就有充足的理由起疑,不必考慮是否該收集更多的資訊為依據。多數人不准自己憑直覺行動,他們儘可等到自己組織出合理的原因再行動,我卻要勸你拋開這套原則。
你該聽從自然本能的危險訊號,並且教導孩子這樣做,以免他們受自我矛盾與自我懷疑的折磨。即便年幼的兒童也不是生來就信任每個人的。他們見了某些人會退縮,父母對這種反應應當重視並且加以阿護,不應強行糾正。(切忌用「不可以這麼沒禮貌,快過來給陳媽媽抱抱」或「快跟林叔叔說對不起」之類的話強逼孩子。)我們信任誰、懼怕誰,不是憑理智思考決定的。我們的防衛機制其實比理智思考更聰明,所以,孩子如果見了某人會感到不安,我們就該一探個中究竟。和孩子討論這類事,能夠幫孩子培養他們可以終生受用的技能。
(p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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